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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检察院“四项举措”集中清理系统积存案件
日期:2017-12-25 14:54  作者: 

为了实现升级后的统计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缝衔接,确保新统计系统的顺利使用,雁塔区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积存进行集中清理。目前,所有系统内已办结案件产生的积存全部清理完毕。

领导重视,促进专项攻坚。雁塔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清理系统积存案件工作,明确了案管办为责任部门,统计员和相关案件承办人为具体责任人。通过积极动员,增强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清理积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顺利开展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深入排查,摸清积案情况。统计员对2013年以来系统积存的未结案件逐一排查,摸清积案情况。雁塔区检察院期末未结的公诉、侦查、反贪、反渎等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768人。据此,建立系统积存案件台账,注明立案日期、案号、案件名称、承办人、未结原因等具体信息,使相关案件承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均做到手中有账、心中有数。同时落实台账动态管理,清理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实时反映系统积案清理状态。

逐案清理,一对一解决问题。统计员深入业务科室,以案件承办人为顺序,“一对一”查找问题,一个案卡一个案卡审核,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对所有已经办结案件,指导承办人补填案卡,消除积存;对实际未结案件,要求说明未结原因;对已归档或不能退回节点,但需要补录案卡的案件,在技术部门配合下予以解决;对退补后,公安未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报而产生的积存案件,列明案件清单,方便办案人与公安机关联系,以尽快结案;对已不在该院工作的案件承办人,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配合统计员完成案件清理工作。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清理各类案件积存424人,圆满完成了系统案件积存清理工作。

动态督导,及时清理新的积存案件。通过案件统计有关功能,及时掌握新产生的期末未结案件,对一些有疑问的未结案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实施动态跟踪监控,确保及时清理新的系统积存案件。

统计系统升级后,对办案信息的规范填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案管办将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强化统计审核与信息监管,及时发现新问题,力争做到源头案件信息填录真实准确,做到卡表一致,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讯员:王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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