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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检察院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助力检察工作迈向新台阶
日期:2018-02-13 09:02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郑越超)2017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该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作为首要任务,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82件1438人,提起公诉1411件1826人,办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1%和18%。在办案中始终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为辖区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作出了积极努力。 
  他们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惩治从严。从严从重打击杀人、绑架、“两抢一盗”“涉枪涉爆”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32件715人,提起公诉574件771人,分别占办案总数的50%和42%,切实用办案维护社会稳定。从严从快办理食品、药品以及电信网络诈骗、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及民生案件,批准逮捕108件153人,提起公诉98件161人,分别占办案总数的11%和9%,切实用办案保障民生。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办案质效。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适时建立检察官法官庭前沟通机制,提高定罪处罚准确性。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50件,统一收集固定证据标准。与此同时,安排检察官轮流在案管中心严把案件“进口关”,确保有瑕疵案件不能进入检察环节。全年不捕率18%,同比下降9%。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了办案期限,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贯彻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慎捕慎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154件306人,不起诉17件20人,促使这些犯罪人员尽快回归社会,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参与综合治理,共建平安雁塔。定期不定期剖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多发性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治安防范体系。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传销案件易发多发特点以及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办案骨干在社区、农村、幼儿园开展专题法制宣传讲座8场次,参与群众15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教育16场次,参与师生1.2万人,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充分肯定。 
  司法体制改革是2017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院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司法改革工作呈现出“起步早、推进稳、落地实、成效好”的特点。在认真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同时,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开,全院总编制的25%将划转、总人数的20%将转隶。对此,该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了所办案件按时全部办结,遗留线索按规定全部移送,转隶人员按期全部到位,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敢为人先,破冰前行。面对改革初期的多种矛盾,该院党组不等不靠,克服重重阻力,率先将全部员额制检察官配备到办案一线,同时公开招录45名聘用制书记员,配备到一线岗位,成为全省最早实现“员额制检察官主办、检察辅助人员辅助、聘用制书记员协助”办案机制的基层院,基本上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调动了检察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心进一步增强。细致公正,稳步推进。坚持改革政策公开透明,各项改革按照“事前全面摸底、细化方案,事中严把程序、择优遴选,事后公开公示、迅速落实”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严格遴选标准,确保两批50名员额制检察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过硬”。同步开展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80%的人员充实到业务部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职业理念明显增强,各安其位、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突出重点,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这个司法体制改革核心,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出台员额制检察官保障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建立起权、责、利相一致的办案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员额制检察官公正履职的担当精神。探索设立商业贿赂案件、诈骗案件、黑社会组织案件等办案组,试行“检察官团队出庭”机制,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官队伍正逐步建立。 
  该院始终把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改革措施,切实把区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融入检察工作之中。立足职责职能,全力做好“两联一包”扶贫等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办理交办、转办案件5件,公开法律文书1263件、重要案件信息32条,主动邀请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来院视察指导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在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中助推各项业务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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