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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检察院:夯实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日期:2019-09-25 07:31  作者: 
 

今年以来,延川检察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督察考核办法,并对于责任落实情况,在年终考核、职级晋升、评优树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形成了倒逼责任追究的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坚持抓廉政“五个一”:即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各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排头兵作用,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工作中,坚持在立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和办案纪律规定。(白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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