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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 五项措施 保障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日期:2019-12-04 07:33  作者: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中,依托“看守所与社区矫正”两大场所,发挥五大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对刑事被执行人检举揭发权益的保护与监督。通过宣传栏、举报箱、法制学习等形式,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积极督促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发动和鼓励刑事被执行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甄别有价值线索15件,及时移送有关机关调查处理,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战果。切实落实好举报奖励、保密保护等配套制度措施,消除检举揭发者的后顾之忧,为扫黑除恶赢得的群众基础。

二是加强对羁押场所涉黑涉恶人员的检察监督。加大驻所检察的专项检查力度,将看守所羁押的全部涉黑涉恶人员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实行精准监督。严厉查处、坚决肃清以“牢头狱霸”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监管场所黑恶势力。监督看守所依法严格做好会见、分关分押等羁押管理工作,严防羁押期间串供、跑风漏气等影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现象发生,以切实行动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涉黑涉恶人员的检察监督。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中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依法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强化教育管控,准确掌握在矫涉黑涉恶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从严控制请假外出行为。准确掌握涉黑涉恶保外就医罪犯的疾病治疗情况,发现疾病痊愈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及时监督收监,筑牢把好监外执行监督环节的重要关口,不让黑恶势力成漏网之鱼,逍遥法外。

四是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检察监督。健全内部协调、外部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信息,主动掌握涉黑涉恶人员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及时发现线索,督促法院依法追缴没收。夯实和把牢涉黑涉黑案件的自由刑、财产刑的执行关口,确保涉黑涉恶罪犯刑罚执行无盲区、无死角,所判刑罚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五是加强对涉黑涉恶人员交付执行的检察监督。清理和纠正涉黑涉恶罪犯违规留所服刑情形,对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罪犯,一律投牢交付执行。加大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刑事执行中进-步排除交付阻碍、畅通交付渠道、规范交付行为,打通“罪与罚”间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交付执行环节不出任何纰漏。(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郝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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