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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市盐业市场经营管理的建议
日期:2020-12-11 07:08  作者: 
 

关于规范我市盐业市场经营管理的建议

凤县政协主席  刘谆

食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目前我市盐业市场经营管理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食盐专营监管力量不足。以凤县为例,在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职能移交划转过程中,食盐专营监管职权已向商工局划转,但商工局已将流通行业执法权交给城市执法大队,监管职能和执法权不统一,食盐专营执法力量薄弱,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不强,假冒伪劣食盐涌入市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部分食盐经营商户对《食盐专营办法》知晓度不高、重视度不强,在经营过程中不按要求索票索证、违规批发销售现象依然存在,食盐质量难以保证,流通溯源形同虚设;三是无碘盐销售点较少。目前甲状腺疾病患者比例呈上升趋势,按要求只能食用无碘盐。但宝鸡市区无碘盐除在盐业公司4家直销店销售外,其他均在家美佳超市,随着家美佳超市大量闭店,销售点所剩无几。各县销售点数量较少且均在县城,在偏远郊区和基层镇村,几乎找不到无碘盐的销售点,无碘盐出现“一袋难求”的现象。

为此,建议:

1.明晰盐业市场监管执法职权。建议省市加快推进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盐业市场监管和执法单位职权,推动监管权和执法权相统一。

2.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建议组建食盐专营专业执法队伍,严肃查处违规销售食盐,严厉打击制贩、销售假冒伪劣食盐行为,营造良好稳定的食盐专营市场秩序。

3.增设无碘盐销售点位。增加无碘盐授权销售点,重点增设基层镇村零售点,满足人民群众购买需求。

4.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加强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零售点以及商超、食堂、餐饮企业的宣传引导。同时,积极开展食盐安全和科学用盐知识普及,提高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盐的鉴别力,引导群众合理用盐,切实推动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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