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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法院:拓展查档方式 方便人民群众
日期:2021-04-10 07:38  作者: 

4月6日,一封法院专递从勉县法院寄往北京,里面装有苟女士的离婚调解书和一份证明材料。

4月8日,勉县法院收到上海市杨浦公证处的一份传真,请求对该院一份民事调解书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工作人员收到传真后第一时间进行核对,并及时回电。

以上是勉县法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拓展查档方式,利用网络、电话、传真、信函等开展诉讼档案查询工作,满足异地群众诉讼档案查询需求的情形。

勉县人民法院平均每年审理案件三千余件,形成了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诉讼档案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规范,查询档案一般需要查档人持身份证或相关介绍信现场查询。但一些当事人身处外地,来现场查询费时费力。有的办案单位,需要快速及时查询调取档案。

 勉县法院依托档案数字信息化系统,鉴于目前网络、通讯、身份识别等技术较为成熟的现状,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创新诉讼档案查询方式,除了常规的现场查询外,还开展了电话预约、网络查询、传真信函查询办理等新的服务形式,方便人民群众。

2021年4月,居住在北京市的苟女士,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调取当初在勉县法院离婚手续的调解书。路途遥远加之工作繁忙,苟女士听说勉县法院开展了传真信函档案查询业务,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勉县法院档案室邮寄了一份调取离婚调解书的申请书。

根据申请书提供的信息,工作人员调取了案卷材料。通过核查发现调解书当事人身份信息与调卷申请书当事人身份信息不符,随即与调卷人苟女士取得联系。经过沟通了解到苟女士要在北京办理结婚证,但民事调解书上的当事人信息与现身份证信息不符,当地民政局不予办理。苟女士她希望勉县法院能够更正其身份信息,方便她办理结婚证。

得知苟女士诉求后,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到,经过进一步沟通,工作人员询问了苟女士当时案件办理时的情况并进行了登记,并表示会对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出具证明材料,帮助她办理结婚证。

随后,工作人员与已退休的原审办案法官取得联系,了解苟女士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查阅了案件笔录及立案信息。经过案件信息核对后,发现与苟女士提供的信息相吻合。最后,勉县法院调取了案件调解书和一份证明材料,邮寄给苟女士。苟女士终于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

近年来,勉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托信息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邮寄和传真等方式,为当事人、律师免费邮寄了上百份档案材料,在高效完成群众诉求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减轻了群众的时间负担和财力负担,切实做到了“从百姓出发,为群众服务”    (勉县法院  王亮  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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