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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 司法救助显真情
日期:2021-04-28 16:03  作者:李粉玲 李保玺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学习成果积极转化为工作成效,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快速办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我院在办理徐某某故意杀人致贾某某死亡一案中,了解到贾某某的哥哥2004年外出务工时因车祸死亡,贾某某的父母又年老多病,生活无依无靠,贾某某的父亲又在2018年骑摩托车时将右脚摔成骨折,让这个原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家里没有经济来源,造成更加生活困难。该院在办案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了被害人贾某某的父母,检察长朱家锋立即带领该院第一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的有关干警,于2021年4月23日冒着大雨赶往在贾某某父母家里,开展司法救助调查,详细了解贾某某父母家庭情况、实际困难等,并为贾某某父母耐心细致地讲解司法救助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告知他们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及流程,他们提供申请材料同时走访了所在镇、村干部和辖区派出所干警,与他们进行座谈了解核实情况,

为保证案件的公开公正,当天检察长朱家锋又亲自召集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所在村的村干部,对贾某某父母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在会上,检察长朱家锋了介绍了徐某某故意杀人致贾某某死亡一案的基本案情,结合该案,给各位参会人员详细讲解了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目的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重大的意义。各位参会人员积极发言,一致认为该院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申请司法救助理由成立,支持检察机关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并对该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给与高度评价,能够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彰显检察担当和温暖。贾某某的父亲在会上诚挚的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帮助。检察长朱家锋励被害人贾某某的父亲及其家庭成员以积极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克服前困难,努力创造美好生活同时希望在座的各位参会人员要积极帮助被害人贾某某的父母走出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困境,重振生活信心。目前该院已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力争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绿色通道,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积极打通“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权利救济的‘最后一公里’,做到“应救尽救”有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特别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结合检察实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助力脱贫攻坚,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接待来访群众过程中,切实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积极宣传司法救助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司法救助知晓度,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获得救助。同时,加强内部协作联动,与刑事检察、民行检察等业务部门搭建联动救助平台,开展实地走访调查,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案件范围,主动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在司法救助中化“被动”为“主动”,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2018年以来,针对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26先后发放2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体现了阳光司法的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责任和担当,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粉玲 李保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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