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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检察院:做巍巍秦岭绿水青山的守护人
日期:2023-01-05 09:34  作者: 

 

秦岭,是横贯中国中部、和合南北的脊梁,是中华大地的中央水塔,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秦岭生态多样,物种极为丰富,风景绮丽如画,层峦叠嶂,山清水秀,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秦岭考察时,提出振聋发聩的要求——“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保护秦岭历史使命

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来陕考察相关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始终牢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以公益诉讼能动履职为抓手,全面开展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金钱河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系列专项活动,争当秦岭生态卫士。

二、加强法律监督,切实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

该院定期安排检察干警深入机关、农村、企业、学校,开展公益诉讼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对重点企业、河域、矿区进行走访排查,从影响当地群众生产安居环境的问题入手,主动发现涉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79件,立案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督促行政机关取缔非法采砂点17处、采石场2处,垃圾整治27处,养殖场环境污染整治9家,非法占地整治8处,植被恢复2处,倾倒废弃物整治1处,水污染治理9处,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山阳检察力量。该院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破解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难问题,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牵头在辖区金钱河流域进行增殖放流,集中投放本地鱼苗共1万余尾,合力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三、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保护秦岭工作质效

工作履职注重协调发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等部门支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探索建立与纪检监察、公安、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公益诉讼联席机制,促进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协调督促公安、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砍乱伐、私采滥挖、乱排乱放等行为。开展土地执法领域案件执行监督专项、保护金钱河湿地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非法占地用地、非法采沙、水污染等破坏行为。检察干警现场监督县水务局对涉案采沙设备进行查封,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媒直播和报道。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目前,秦岭陕西段森林覆盖率达到72.95%,生态质量不断提升,成为我国顶级生态空间。山阳县检察院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持续加强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努力当好保护秦岭生态的检察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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