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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积极传递检察温情
日期:2023-02-13 16:43  作者:李粉玲 

2022年以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打造温暖控申为品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聚焦办案工作主责主业,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不断传递检察温暖,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院党组围绕核心办案数据,充分认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纳入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全体干警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在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重点人群的救助力度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为为民办实事的暖心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检察长多次亲自召开案件管理部门、控申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会,共同学习《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深刻领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法律规定,分析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加强内部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让真正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在检察环节得到及时的救助,为民排忧解难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提供案源保障。三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典型重点司法救助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群众关注度和社会知晓传递检察温情,提升检察机关为民形象四是持续深化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加大困难妇女救助力度。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2022年我院与县妇联等7个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制定了《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实行案件线索及时移送,互通情况,真正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突出救助重点,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帮助困难妇女及家庭摆脱生活困境,显著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为切实做好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把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致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作为帮扶对象,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落实申请低保、列入贫困户、争取助学扶贫等事项,努力把救助资金用在真正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身上,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燃起重新生活的希望。六是对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不断进行总结,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院勤汇报、多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快救助金拨付到位,力争用最短时间将救助资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传递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

该院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和谐、生活幸福的美好期待,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切切实实有获得感,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应,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2022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救助7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5万元,其中救助生活困难妇女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5万元,救助脱贫户1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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