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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司合力,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新局
日期:2023-04-20 14:50  作者: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近日,耀州区检察院与耀州区司法局经协商、座谈,会签了《关于在行政复议阶段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十四条,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范围和原则。

《意见》以依法依规为前提,规定了在行政复议阶段进行实质性化解的案件范围为公益领域、民生领域、行政处罚等五类案件。并明确在化解过程中双方要秉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化解、源头治理等原则。检察机关在介入化解时,要坚持必要审慎、严格依法、公正客观、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是深化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具体机制。

    《意见》以“定分止争”为目标,规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案件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敏感、疑难案件会商等机制,共同研讨行政复议阶段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拓展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争议化解方面的协作深度。

《意见》以联动配合为手段,规定了案卷信息抄送、函邀等措施,并明确检察机关可以向行政相对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查阅、调取或者复制相关法律文书、案卷或者档案材料,确保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化解。

     此《意见》会签是耀州区检察院能动履行行政检察职能的一次积极探索,为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下一步,耀州区检察院将以《意见》为抓手,在常态化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紧密对接,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创新局。万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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