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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共建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日期:2023-07-12 16:43  作者:杨钊 

7月10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长栓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陈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关于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发现的6起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山阳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向全体干警详细讲解了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学懂弄通“三个规定”要求、切实增强规范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为戒,深刻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牢守住廉洁司法底线和纪律规矩红线,正确行使职权,自觉抵制诱惑侵蚀。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不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检务督察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填报工作的督促,倒逼检察干警严格落实“逢问必录”,对工作中发现填报不及时、漏报、瞒报等情况,坚决予以追责问责,确保“三个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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