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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检察院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日期:2023-07-14 07:4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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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南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保护古树名木 ”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明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古树所在责任区的乡镇、村两级林长陪同下深入到全县十个镇办对辖区内现存的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日常养护、健康等情况一一实地查看,全面了解古树名木的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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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地查看,发现辖区内部分古树名木的保护状况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古树未设置保护范围、缺少防护;未悬挂保护标牌,无法准确辨识古树名称、科属、树龄等信息;古树树体内空洞等问题。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现状,赵明检察长与相关人员进行磋商,对他们积极保护古树名木所采取的措施给予肯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他们在古树名木周围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牌;同时加强对养护责任人的培训教育,与养护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养护职责,落实养护责任;针对散落在农村地区的古树名木,要定期到村里开展宣传,提高村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周边居民详细讲解古树名木有关知识,并从古树名木的价值,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必要性、方式方法和相关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科普宣传,倡导大家争做保护绿化的践行者、维护生态的捍卫者、共建宜居的参与者。

古树名木作为极其珍贵的“活遗产”,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公共资源,是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我院与商南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商南县“林长+警长+检察长”守护古树名木协同工作机制》为古树名木保护撑起司法保护伞。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林业、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良性互动,聚焦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合力,推动构建古树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商南检察院 宣钰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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