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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检察: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促进群众“事心双解”
日期:2023-11-21 09:50  作者: 

 

今年以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做实做好控申工作,推行“让人民群众最多访一次”,以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坚持能动司法认真履行各项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在畅通信访渠道的基础上,在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地见效,努力提升化解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效果。

信访事项“件件回应”。该院不断更新提升工作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解决群众诉求,切实把办信工作做到群众心坎儿上,“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严格办信程序,明确办信时限,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到实处。

领导包案“应包尽包”。该院领导包案,通过接访下访、释法说理、协调解决合理诉求等工作,既能发挥“头雁效应”,又能提高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效果效率。同时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办理首次涉诉信访事项,主要办理首次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及疑难复杂类信访案件。

公开听证“应听尽听”。该院通过邀请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开展上门听证、简易听证等方式,为信访人提供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也能更好的倾听群众呼声,充分讲清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依据和理由,用法治方式化化解矛盾的平台,通过听证员以“第三方”向当事人答疑解惑、开展心理疏导等形式,让信访人解开心结、法结、情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司法救助“应救尽救”。该院通过建立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救助机制的集合效应,切实帮助因遭受犯罪侵害造成困难的群众解困,结合办案在批捕、起诉等环节及时开展救助,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济解困”作用和“雪中送炭”效果。同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困难妇女救助、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工作,深挖救助案源,不断提高司法救助质效。(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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