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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两年纠纷两日结 高效便民解心结
日期:2024-01-15 10: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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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宁陕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结怨2年的双方当事人终于化解了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

2022年3月15日19时许,被告张某驾驶普通两轮电动车,沿G21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前方同道路右侧行人即原告王某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财物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道路事故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胸椎压缩性骨折、骶骨骨折、尾骨骨折、皮肤裂伤等,共计住院治疗18天,原告出院后定期复查。经法医司法鉴定,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误工期限135日、护理期限50日、营养期限50日。事故发生后,被告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其他赔偿协商未果,2024年1月10日诉至宁陕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分析,迅速采用集中攻势,“背对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释法明理,经多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分歧逐渐变小。考虑到原告身处外地,便立即采用“云上法庭”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

近年来,宁陕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紧盯群众关切的民生“小案”,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以“如我在诉”“诉讼到我为止”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张捷 倪振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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