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之力 守护文化传承
日期:2025-03-10 09:54
作者:
禹王宫始建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占地3000余平方米,由湖广客商修建,是当时集会、交流、商议事务、祭祀、祈福以及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1981年6月被山阳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9月24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多次对禹王宫进行寻访,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禹王宫的历史渊源和保护现状,为下一步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寻访结束后,检察机关与文旅局等单位沟通,建立了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定期进行寻访和维护。帮助争取维修资金10万元对禹王宫进行保护和修缮。在显眼位置张贴告示,防止在文物保护范围进行违法建设,对妨害管理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将通过立案监督、批捕起诉、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为禹王宫的保护传承构建起坚固的法治防线,确保它在新时代继续闪耀光芒,让后人能够持续领略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守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