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检察院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
日期:2025-03-1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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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长俊组织该院全体干警学习高检院近期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就如何落实好《规定》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综合业务部主任对《规定》出台的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从案件评查种类、内容、标准、等次以及评查工作的计划、组织等方面逐条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对促进检察权运行监管、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学习,全面领会《规定》精神。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加强对《规定》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内容、要求。三要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案件评查质量。坚持常规抽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网上评查和网下评查相结合,日常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及时与承办人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不断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质量和效率。(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守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