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司法局积极开展“3.15”法治宣传活动
日期:2025-03-1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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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几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7天!”“回答正确!”2025年3月11日上午,在宁陕县政府中心广场,司法局的干部与群众的互动不时引发出阵阵欢笑。
今年3月15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增强依法维权能力,县司法局积极参与宁陕县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司法局干部围绕“优化消费环境 助力消费提振”主题,以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群众普及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的消费纠纷维权途径,同时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禁毒、消防安全、非法集资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法治扑克、法治纸杯等宣传品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通过本次活动,丰富了我县居民对于食品、药品、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了消费者们的消费信心,促进了科学、健康、合法、文明消费氛围的营造。
下一步,我县将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持续化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居民尊法、学法、用法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大力推进法治宁陕建设。(桂文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