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岚皋县人民法院开展“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强制腾退被执行人娄某非法占用某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
在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中,申请人某企业2016年取得该案土地使用权,2024年,该企业发现被执行人娄某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修建水池等构筑物,随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积极劝阻,但娄某声称该土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仍未停止非法修建。某企业便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娄某立即停止妨害行为,并将土地恢复原状。
在案件判决后,娄某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排除妨害义务,该企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岚皋法院执行局在接收案件后,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娄某,向其释法说理,阐明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普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但娄某始终未履行。鉴于此,岚皋法院研究决定实施强制腾退措施。
执行行动开始前夕,该院执行局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召集各部门及业务庭室研究制定了严密的强制腾退工作计划,包括执行实施预案、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应急保障工作预案等,对整个强制执行作业进行了周密部署。
执行当日,20名干警精神饱满、整装待发,对细节问题进行再次明确之后,立即奔赴现场开展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全体执行法官干警按照既定方案紧密协作,井然有序地开展执行作业。执行指挥组对执行行动全面统筹指挥调度;执行实施组引导工人利用工程机械对执行现场标的物进行拆除、填埋以及物资搬运;执行警戒组和劝导组及时疏散无关人员的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防范突发事故的产生。
全体干警通力配合,动作迅速地推动强制执行作业的实施,整个执行行动严谨、规范,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在历经两个小时的腾退工作后,执行行动圆满完成,执行法官将该土地顺利交付给申请人企业。
此次执行行动乘着“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的“劲风”,成功维护了申请人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发展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也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充分彰显了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吹响“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的“号角”,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激活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劲动能,既以法治刚性捍卫公义,也用善意文明传递司法温度,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全力守护岚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文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