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检察院与县水利局联合开展“清四乱”专项活动
日期:2025-07-1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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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利局联合开展“清四乱”专项活动,旨在为进一步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全县河域生态环境保护。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与水利局河务工作人员深入漫川关镇、宽坪镇等镇和重点河流金钱河、谢家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摸排。按照“清四乱”工作要求,重点针对“四乱”问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法律宣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从源头上解决“四乱”问题。(山阳县检察院 杨守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