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秦岭飞羽守护者:宁陕公益诉讼检察亮剑护航鸟类家园
日期:2025-08-27 10:08  作者: 

巍巍秦岭,不仅是华夏文明的祖脉,更是万千生灵栖息的生态家园。秦岭中段南麓的陕西省宁陕县,森林覆盖率96.24%,居全国第一,是野生动植物的集聚区,野生鸟类资源丰富多样,有鸟类13目36科120余种,其中包括被誉为“东方宝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朱鹮。

近年来,扎根在这片生态沃土上的宁陕检察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提升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作为基础工程。依托省院、市院野生鸟类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院“三位一体”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开展了爱鸟护鸟小专项活动,借助“法治进校园”“检察干警进网格”“法律知识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村镇、学校、林区悬挂警示标语、发放普法手册、公开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保护鸟类、敬畏自然”的法治意识如春风化雨,浸润民心。

聚焦非法捕猎、交易、破坏栖息地等危害鸟类生存的突出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利剑出鞘,形成强力震慑。一是重拳打击犯罪链条,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鸟类等犯罪行为,在依法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果断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追究刑事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二是精准填补监管漏洞,对于未达犯罪标准但造成鸟类资源及生态环境实质损害的行为,及时提起纯民事公益诉讼,确保“违法必究”。三是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实践,积极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督促违法主体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专项用于受损区域生态修复、设立鸟类保护警示设施及放生救护等。近年来,共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6件,涉鸟类案件4案4人,行政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追索生态损害赔偿金1.2余万元,筑牢司法保护“最后防线”。

破解生态保护“九龙治水”难题,公益诉讼检察主动搭建协同共治桥梁。纵向联动,与宁陕县法院建立涉鸟类案件“绿色通道”,统一司法尺度和证据标准,提升办案质效。横向协同,与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朱鹮野化放飞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巡护、鉴定支持上深化协作,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保护合力,协力推进朱鹮栖息地保护。跨区域协作,针对秦岭山脉横跨多个行政区特点,宁陕县检察院与汉中市洋县检察院、汉中市佛坪县检察院、西安市周至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引汉济渭枢纽工程毗邻区生态环境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反馈、异地调查取证协查、重大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宣传协作、联合防治协调、联席会议沟通等协作机制,坚决担负起引汉济渭枢纽工程毗邻区生态环境检察责任,实现“山同守、鸟共护”的一体化保护格局。

秦岭飞羽的欢鸣,是生物多样性最动人的乐章。宁陕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不仅保护了鸟类的生态家园,更在维护秦岭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制度效能。展望前路,我们将持续聚焦野生动物与栖息地保护,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层次,推动形成更严密法治保障和更广泛社会共识,让秦岭的每一声鸟啼都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回响。(陕西宁陕县检察院  李常阳 )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