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诉亮剑职务犯罪 庭审镜鉴筑牢廉洁防线
日期:2025-09-0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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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9月3日上午,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莲湖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博出庭支持公诉。区纪委监委、区有关行业部门四十余人参加旁听。
莲湖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至10月,时任西安市莲湖区某单位副主任的被告人吴某某,在工作期间,利用职权便利,违规为廖某某办理业务10次,累计收取好处费现金3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陈博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进行了严谨举证,清晰展示了案件证据链条,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发表公诉意见,深刻剖析职务犯罪对国家公信力的严重危害。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深刻反省,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莲湖区法院将择期宣判。
以案释法促廉政,警示教育敲警钟。本案系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将法庭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课堂,旨在通过真实案例“零距离”敲响警钟,彰显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定立场,同时督促广大公职人员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守住廉洁纪律底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张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