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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检察院会同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共筑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屏障
日期:2025-09-25 09:09  作者: 

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扛起保护、传承、利用当地宝贵历史文化的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商南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行政履职”的协同保护模式,并于近日牵头与县文旅、住建、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该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协同化的新阶段。

《意见》紧扣“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旨在通过检察监督履职与行政保护的深度融合,构建系统有效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围绕协同目标,《意见》重点确立了四项核心工作机制:一是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专项信息平台,实现文物执法、涉刑案件、公益诉讼线索等信息互联互通,确保涉案线索及时移送、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形成信息闭环管理。二是办案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在开展涉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工作时,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协作支持。通过联合调查取证、专业鉴定评估等方式,实现检察监督的刚性与行政执法专业优势的有效互补,提升保护合力与办案质效。三是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保护形势,通报办案情况,协商解决协作中的难点问题。明确各单位固定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衔接顺畅、高效运转。四是宣传培训机制。协同开展以案释法、成果宣传等活动,讲好文物保护的检察故事,提升公众参与度和保护意识。通过联合培训、业务交流、同堂授课等形式,共同提升执法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此次《意见》的会签,是该县检察院将法律监督职能融入中心大局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依托办案联动机制,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和跟踪问效,推动形成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保护格局,切实为传承中华文明、守护地方文脉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商南县检察院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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