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新闻 >> 详细内容
法庭故事:几粒感冒药引发的诉讼风波
日期:2025-09-28 10:34  作者: 

调整大小 35cdcb64cfa207ec6c8f7810a391c4f2.jpg

9月25日,岚皋县人民法院民主人民法庭收到了当事人陈某某夫妇送来的一面写有“春风化雨解民困,法理交融促和谐”的锦旗,为一起耗时久、争议大、风险高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4年10月,陈某某因感冒在辖区一处药店购药,店员为其推荐并售卖了三种感冒药。本是寻常的用药,陈某某服用后便出现严重身体不适,在卫生院治疗无果后,转至安康某医院进行短暂治疗,因治疗效果不佳,又转至西安某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严重,陈某某一度在ICU治疗了10余天。从事发到出院,整个治疗过程持续了50余天。陈某某被诊断为“药物性肝损伤、药物性肾功能衰竭、药物性胰腺损伤”,几度病危,仅医药费就花费了近30万元。出院后,陈某某一纸诉状将药店诉至民主法庭。

案件受理之初,办案团队便感受到了重重挑战。陈某某起诉后,药店申请追加三家药品生产企业为当事人,四方主体的责任如何划分、过错程度如何界定,成了首个难题;陈某某因多脏器损伤身心俱疲,身体创伤大,治疗周期长,经济及精神压力沉重。在调解及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丝毫不做让步,化解难度大;更棘手的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专业壁垒高,该案涉及多种药物联用,明确药物与原告身体损伤间的因果关系难度大,且难以取证。面对困局,办案团队及时厘清办案思路。调解中,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组织双方当面沟通,一边安抚情绪,倾听诉求,一边析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取证时,他们放弃等待,先后奔赴安康、西安两家医院,向主治医生核实诊断依据及药物联用原理,厘清损害后果与用药之间的关联性,还多次与外省的药品生产企业联系,夯实案件事实;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团队反复对照法律规定与证据细节,分析各方过错,明确诉讼风险,寻找法、理、情的平衡点,力求通过积极的调解和人性化的司法处理,让矛盾纠纷得到真正化解。

经过两次庭审及数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陈某某自愿向法院申请撤诉。“这是我们两口子第一次打官司,就是为了讨个说法,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你们为了我这个案子跑了那么多地方,费了那么多心,真的非常感谢!”原告陈某某难掩激动。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岚皋县人民法院民主法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一面锦旗,既是肯定,更是鞭策。下一步,该法庭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放群众冷暖于心,融案件审理于情,不断优化调解机制,提升解纷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曹佳源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检察网站 友情链接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