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强化检察干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培训会,全体干警参加。
培训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力申通报了年初至今本院"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认真分析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并以此为培训方向,紧紧围绕《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内容,对执行过程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在确保"应填尽填"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填报质量。
会上,贺检强调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落实,检察长亲自过问落实情况,多次强调"三个规定"落实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要深刻理解领会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严守"逢问必录"底线。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从严管好分管部门的填报工作,确保"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落地落实。
二、紧抓日常督导。检务督察部门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落实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的填报工作的重要指示。明确纪律红线,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干警主动填报,时刻紧绷纪法之弦。
三、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不断深化检察人员对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认识,全面了解掌握规范填报要求。并常态化开展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学习,增强检察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此次专题培训会提高了检察干警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起"应录尽录是责任,违规过问不录是违纪"的理念,强化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的自觉性。(商南县检察院 王鑫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