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建设 >> 详细内容
石泉县司法局“四个强化”建设法治乡村
日期:2025-11-11 09:51  作者: 

今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立足职能,聚焦法治乡村建设,在所包联的饶峰镇新场村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为偏远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体系和职责,规范村民会议召开频次,明确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范围,将“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法治化,确保村民民主监督独立性。在涉及村级重大事项上,采取议事会、听证会、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指导村级组织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切实将乡村治理引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强化精准普法。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每月一重点”,采取村民大会、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开展法治讲座、集中普法、以案说法等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普及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土地管理、生态环保、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在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法律咨询岗,及时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将普法融入村民日常生活、文化娱乐中,吸引群众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法律服务。由司法局派驻的“第一书记”担任村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体检”,按照“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要求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针对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合同签订等常见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同时,协助村民委员会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建立“法律服务公示栏”,开展帮办代办服务,确保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

强化纠纷调解。加大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土地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以及对重点易产生矛盾纠纷人员的管控力度,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建立台账并进行化解销号,及时预警可能引发案事件的苗头风险。充分发挥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运用“三调对接”“三力联调”等多元化解纷机制,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群众心头、事端源头”,确保乡村平安稳定。( 郭健 杨恺华)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