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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采购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发展路径
日期:2025-11-17 11:44  作者: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资源配置的核心环节,是检察机关保障司法行政高效运转、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支撑,其规范程度直接关联检察经费使用效能、司法公信力塑造与廉政风险防控。

一、政府采购与检察业务的内在逻辑关联

检察业务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多元领域,其高效开展离不开办公设备、专业技术、法律服务等各类资源的保障,而政府采购正是实现这些资源合规供给的法定渠道。

从功能价值来看,二者的关联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保障支撑维度,政府采购通过集中采购、规范流程为检察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如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设备、检察信息化系统、司法鉴定服务等,直接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二是规范约束维度,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与监督要求,为检察经费使用划定“红线”,倒逼检察业务经费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三是廉政防控维度,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原则与全流程监管机制,能够有效防范检察业务领域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资源浪费等廉政风险,筑牢司法廉洁防线。

从实践来看,检察机关的政府采购既具有一般政府采购的共性特征,又因检察业务的特殊性而呈 现专属要求。例如,在采购需求上,需契合检察业务的专业性,如公益诉讼检测设备需满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的专业标准;在采购时效上,需适配突发案件办理、专项检察行动等紧急需求,平衡规范流程与办案效率;在资金使用上,需严格遵循“过紧日子”要求,实现司法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检察业务中政府采购的实践困境

(一)采购需求与业务适配性不足

出现采购需求制定缺乏业务部门深度参与,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问题。一方面,采购清单与办案实际需求存在偏差,导致设备闲置,或核心办案设备配置不足;另一方面,对专业类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界定模糊,导致中标产品或服务不能很好的满足检察业务的专业化要求,影响办案质效。

(二)流程规范与效率平衡难题

政府采购“申请—审批—采购—验收—支付—归档”的全流程要求,与检察业务的时效性存在天然张力。因审批层级多、流程衔接不畅,导致紧急办案需求难以快速响应;偶有采购项目存在程序倒置问题,违背政府采购法定要求,使采购流于形式。

(三)专业能力与实践需求脱节

检察机关负责政府采购的人员多为行政岗人员,缺乏检察业务专业知识与政府采购专业技能的双重储备,对专业类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把控不精准;同时,办案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不熟悉,在提出采购需求、配合项目验收时难以精准表达业务诉求,导致采购与使用脱离。

三、优化政府采购与检察业务协同的路径探索

(一)构建需求精准对接机制

强化业务部门在采购全流程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业务部门提需求、技术部门核标准、采购部门抓落实”的协同机制。业务部门需结合办案实际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参数与使用场景;采购部门联合技术人员对需求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形成精准规范的采购清单。

(二)完善全流程规范管理体系

以标准化建设破解流程与效率的平衡难题。在申请审批环节,实行“多级审核+分类审批”,对常规采购项目严格履行全流程审批,对紧急项目简化非核心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在采购实施环节,根据项目类型科学选择采购方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严格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专业类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提升采购精准度;在验收支付环节,组建由办公室、业务部门、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照采购需求与合同条款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杜绝“重采购、轻验收”。同时,建立采购档案规范化管理机制,确保每一项采购项目的文件资料完整归档,为后续审计监督提供依据。

(三)提升专业化能力建设水平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与业务队伍的双向赋能。一方面,建立政府采购政策“动态更新+专题研学”机制,定期组织采购人员与业务骨干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集中采购目录等政策法规,重点解读关键条款与风险点;另一方面,选派骨干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提升采购需求制定、流程把控、风险识别的专业能力。

当前,面对检察业务的多元需求与政府采购的规范要求,需以需求精准对接为基础、以流程规范优化为核心、以多元监管为保障、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支撑,破解实践中的适配性、效率性、风险性难题。通过构建“需求精准、流程规范、监管有力、效能最优”的政府采购体系,实现司法资源的合规配置与高效利用,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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