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阳光透过法庭的玻璃洒在调解室的桌面上,映照出空气中细微的尘埃。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纪胜利翻阅着手中的卷宗,眉头微微皱起。
这本是一起看似普通的委托合同纠纷,但双方当事人又夹杂着一些其他经济纠纷,导致多年好友走到了对簿法庭的地步。
原告是一家铸业公司的负责人,被告则是他多年的合作伙伴兼好友。因政府拆迁,原告搬离了其位于某县道东侧、面积15亩的厂房土地。出于信任,原告将拆迁赔偿及补偿费的相关事宜全权委托被告代办。
被告分四次向原告转款共计565万元后,剩余60万元却迟迟未付,两人的关系因此产生裂痕。起初只是电话中的争执,后来发展到见面即吵,曾经的兄弟情分在一次次的言语冲突中逐渐消磨殆尽。
纪胜利法官放下卷宗,揉了揉太阳穴,他知道,这起案件的关键不仅仅在于法律条文的适用,更在于如何弥合当事人之间因金钱而破裂的信任和情感。
“这钱是我应得的补偿,他拿别的事抵消,根本没道理!”
“他欠我的钱也有凭据,我为什么不能拿?”
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火药味愈发浓郁。
纪胜利法官没有急于进入法律程序的辩论,而是先给两人各倒了一杯温水,缓缓开口道:“我知道你们曾经是多年的好友,一起打拼过,也互相扶持过。现在因为钱的事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心里都不好受吧?”
原告端起水杯抿了一口,重重地叹了口气:“纪法官,您不知道,当初我是多么信任他!把这么大的事交给他办,结果呢?他倒好,扣着我的钱不还,还说什么我欠他的。那些都是陈年旧账,早就两清了!”
被告立刻反驳:“你说两清就两清,凭什么?”
纪胜利法官静静地听着,等两人情绪稍缓,才温和地说:“很多事情,站在各自的角度,都觉得自己有理。但如果都只盯着自己的‘理’,这结就永远解不开。这样,咱先把拆迁事宜的相关补偿及支付明细列出来,然后再确认被告口中的欠款事宜。毕竟,亲兄弟明算账,把账目厘清了,很多误会可能就消除了。”
然而,所谓的“旧账”事实并不清晰,被告也未提供可靠证据来证明此事。
“首先,在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空口无凭,没有证据支持的主张,是很难得到认可的。其次,拆迁补偿款的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被告负有足额转交的义务。即便你们之间存在其他经济纠纷,也应该另寻途径解决,不能以这个理由自行扣留拆迁款。”
“一码归一码,账目分清、权责分清,才能公平合理解决争议!”
纪胜利法官先是从举证责任的角度解释了被告主张“旧账”的不合理性,又结合案件事实让被告明白自行扣留款项行为的不当性。一番话条理清晰,既阐明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细致分析,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你们合作多年,情谊不是说断就能断的。这60万,对你们目前的经济情况来说可能并不算天文数字,但因为这些钱,失去一个曾经可以交心的朋友,值得吗?”
事理、法理和情理都讲透后,双方当事人在纪胜利法官的一句反问中沉默了。随着理性的回归,被告主动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当场表示愿意分期将剩下的60万元拆迁款全额支付给原告。
调解协议签署时,为表示诚意,被告带来了20万元现金,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庭履行了首期案款。
从“剑拔弩张”到“冰释前嫌”,纪胜利法官以“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方式,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更让一对好友在司法的温情引导下重归于好,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林升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