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检察:三个坚持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
日期:2026-03-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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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阳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发展意识,坚持“三举措”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持续强化节约型机关的氛围营造、制度化与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全体干警参与创建节约型机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坚持以氛围化宣传为起点。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刻认识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利用悬挂标语、张贴温馨提示牌等方式,大力宣传节能相关知识,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坚持以制度化管理为重点。按照“依法合规、科学规划、规范配置、有效利用、厉行节约”原则,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办公用品及设施的配备、采购、领用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提醒干警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等,将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落到实处。(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