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日期:2026-03-1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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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3月13日上午,岚皋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岚皋广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向来往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南宫山人民法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册》《反诈宣传册》《防范非法集资》等普法宣传资料。
首先,干警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初衷与重要意义,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普及了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所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聚焦预付消费、网上消费、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领域,逐一揭示不良商家的消费陷阱、分析消费心理误区、提醒注意审查经营主体资质。随后干警讲解了本院审理的“羊肉汤里加罂粟”“销售假烟赚快钱”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非法经营的严重后果,让群众直观感受法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严厉态度。结合法院职能,干警讲述涉买卖纠纷、租赁纠纷等矛盾的责任主体认定、关键证据留存、赔偿计算方式等,引导群众遭遇消费侵权、发生消费纠纷拨打12315、申请调解、向法院起诉等合理合法方式解决。
结合平安建设工作,干警还讲解了反诈、防范非法集资、反有组织犯罪等知识。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引导经营者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为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李文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