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检察:主动将检察办案活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发布:2019-11-18  作者:webmaster  浏览:23次

“林书记,还请您对我院检察官这次出庭的仪容仪表、执法规范、举证质证、文书质量等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中,陕西省宁陕县检察院代检察长赵敬真诚得向人民监督员城北社区支部书记林平征求意见。

召开座谈会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JPG

日前,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到了人民监督员林平对该院出庭支持抗诉的一件民事纠纷案件出庭活动予以监督,这是安康市首例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办案活动予以监督。而这一幕就是人民监督员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庭审活动后人民监督员座谈会的一幕。

人民监督员林平对该院检察官出庭时的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文书质量、举证质证等情况给与了评价,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后续将会积极参加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所在社区积极宣传检察院的职能和工作。

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检察官出庭办案进行监督1.JPG

在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味着检察机关主动将办案活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是深化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强化检务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途径。

该院将以此次活动为起点,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在后续办理的拟不起诉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黑恶势力案件以及检察建议公告活动中继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予以监督,对检察官执法规范化能力予以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发展、以监督促提升,以监督实现在推进国家治理、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徐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