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基层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2024-04-19  作者:webmaster  浏览:24次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的宗旨就是立德树人,教育承载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实现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精湛、思想品行高的检察人才队伍作支撑。打造这样的检察人才队伍就离不开检察教育培训这项基础性的工作,因此应当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商南县检察院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尝试

(一)提高思想认识,多措并举搞好培训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开展素能培训,营造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检察长讲党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方式,领导干部身体力行营造培训氛围、引导方向。二是依托线下课程,引导干警用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各类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加大线上学、自己学、研讨学的培训力度,形成了开放共享、务实管用、形式多样的课程体系,解决干警工学矛盾;三是抓好新进人员的培训,保持检察事业新的活力。年轻干警是检察事业的未来,是执法办案的生力军,突出抓好岗前岗后任职资格培训,实现工作快速衔接,新老配合。着力加强岗前培训,有序组织新进人员集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职业规矩等活动,帮助他们快速熟悉检察业务,充分激发年轻干警的工作激情,推动工作快速衔接和高效运转。

(二)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深入推进全员分层分类培训。一是制定并落实结对帮学制度。由院检察官与青年干警结对帮学,对思想政治、检察业务、职业道德、廉洁作风等进行全方面带教,切实提升帮学工作实效;二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动政治业务融合。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持续将法治新理念、新方法融入检察业务领域,推动干警多发声、勤历练,例如开设青年检察“微讲堂”专题培训等活动,邀请业务骨干以所在岗位和从事具体工作为重点,分批次对全院干警进行思想政治、“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文化、检察技术、保密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交流业务经验和学习心得,不断提升干警专业水平、职业素养和履职担当能力;三是持续发挥“外脑”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特色教育培训模式,邀请当地党校教师到院内开展党建、政治理论及法律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在提升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的同时,也加强与政法部门人员的沟通交流,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我院根据干警特点和培训任务的要求,对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了由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分工抓,政工部门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配合抓,各司其责,各尽其责,包干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全员参与、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根据干警所需知识的不同,把开展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岗位技能、综合知识等“四大培训”作为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突破口,配套奖励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一是按照计划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并将参加培训情况纳入到检务督查范围和绩效考核中,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二是将素能培育、教育培训等成果作为干部提拔、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因素,对于业务能力突出的中青年干警进行重点培养,其中成绩特别优异突出的,作为后备干部推荐、评选先优、晋职晋级的依据,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对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干警法律监督水平起到一定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着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乃至影响着整体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快速提升。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自我提高意识落后。存在少数基层院干警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主动性差,存在应付主义,等、靠、拿的思想严重,不用不学,“临时抱佛脚”,不善于利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使培训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干警自我提升意识较差,普遍对培训学习兴趣不大,学习坐不住,听不进去,不肯、不愿花时间用在学习培训上,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办两件案子,把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当做负担应付差事。

二是培训方法上不够全面,培训项目比较单一。在培训方法上措施不多,大多“教师讲,学员听”模式,教学手段简单机械,理论性知识太多,实践性知识太少,学习转化为应用效率不高。而且刑法、刑诉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培训较少,难以快速提高干警的法律运用水平。 目前基层院主要还是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机会少,尤其脱产培训较少。

三是工作与培训难协调,工学矛盾突出。由于大部分基层院人员少,办案任务重,都存在人少案多、业务工作繁重的情况,干警们只能优先做好本职工作,而需要培训的绝大多数是办案一线干警,上级院的教育培训计划与基层院的业务工作经常发生冲突,培训时间难以保证,人员难以集中,真正办案一线的干警却不能参加。因此,在各项培训中总是有忙于工作而不能参加培训的干警,严重影响检察业务和教育培训的协调发展。业务工作与学习矛盾突出历来是教育培训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对加强基层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

(一)树立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理念,转变培训方向。要改变过去以往只重视业务培训的现状,把政治培训纳入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以支部为单位的组织形式,认真严肃的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培训,努力提升干警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拒腐防变的意识,不断提升干警学政治、学业务的主动性、紧迫性,不断树立和强化会办案、办好案、办安全案的意识。

(二)分析干警培训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课程。需求是培训的导向。在教育培训课程设置之前,应该广泛调研干警在实际工作和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了解培训需求,对症下药,保证培训内容的合理性。在课程设置上,一是开展检察职业理想信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紧密联系检察人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检察职业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干警深刻领会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坚定献身检察、建功立业的崇高职业理想信念,自觉提高素质、提升能力。二是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组织开展公诉、民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申检察等各项专业业务培训。适应检察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法律、新司法解释以及经济、科技等综合知识专题培训和学习。三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继续把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作为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根据不同业务和不同岗位工作实际,以业务对口形式科学确定岗位练兵主题目标、内容方法。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优秀业务骨干的作用,坚持“传、帮、带”,“练、学、用”相结合。四是提高调研文章和案例撰写能力。培训中,不仅着眼于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能,而且注重改善干警的写作能力,开设公文写作、调研文章写作、案例写作、检察故事等系列课程,搭建平台,在检察新媒体平台更新干警写作内容,全面提高干警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完善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机制,促进学以致用。一是提前设置培训计划。于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给干警留下充足的时间处理好手头工作,确保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培训之中。二是健全培训奖惩机制。建立以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引导干警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激发他们自觉学习、积极参训的内在动力,形成自觉求学、竞争参训的良好局面。实行检察人才登记制度,加强培训证书管理,建立学习档案制度,把干警参加培训的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干警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培训效果突出的培训人员、培训对象优先作为提拔、重用的对象;对培训不力的人员要诫勉谈话,延迟提拔、重用。(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殷梦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