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院:气顺账平,“典”化闪婚彩礼纠纷

发布:2026-06-02  作者:webmaster  浏览:17次

近日,岚皋县人民法院民主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优良民风”为化解目标,坚持“如我在诉”、情理法交融,气顺账平、案结事了,生动诠释了民法典精神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温情力量。

在此案中,原、被告于2025年6月底相识相恋,7月份双方回到老家,见父母、“看门户”,期间原告给被告交付彩礼、购买“三金”等共计花费二十余万元。7月底,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8月,双方婚后一同外出租房居住生活,由于感情基础较弱,经常因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9月,被告以要外出培训为由搬离出租屋,此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因双方系闪婚,婚后感情较差,原告认为被告逃避与其共同生活,要求离婚并退还全部彩礼、“三金”首饰。被告认为,婚后双方皆有付出,已共同生活,且原告对自己不够体贴,不应退还彩礼。

民主法庭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彼此较劲儿,都憋着“一口气”。为此,承办法官没有急着释法,而是倾听,倾听男方为了凑齐彩礼的窘迫,倾听女方在感情中所受到的委屈。

情绪缓和后,承办法官认为激烈争执的背后是双方对情感投入的计较与不甘。为此,法官为当事人普及了民法典第1043条,引导双方反思,是否做到了相互忠实、尊重。

随后,法官又以长辈的身份劝说,劝导双方不要消耗自己的青春,应该把重心放在享受生活、努力工作上去,持续僵持将会产生的时间、情感、金钱等方面损失。

在双方内心挣扎时,法官又讲解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讲解返还彩礼的条件,以及返还的标准,让双方理性对话。最后,法官引导双方逐笔核算彩礼金额,以及双方共同生活的支出,协商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即返还了部分彩礼及“三金”首饰。

气顺则账平,账平则事了,事了则人和。一直以来,岚皋法院坚持小案不小办,“情、理、法”融合,深度运用民法典化解基层治理难题,弘扬健康婚恋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李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