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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副院长巡回审理进乡村 “庭审课堂”让群众获益多
日期:2017-04-03 19:5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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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副院长巡回审理进乡村 “庭审课堂”让群众获益多

 

8月27日,岚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勇军担任审判长,在孟石岭镇九台村村活动室内巡回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社会影响好。

原告诉称,今年7月3日,原告驾驶私家车进入汽修店维修,谁知被告强行钻入车内,霸占不走,最终将车开走。原告认为被告非法扣车严重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返还原物,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该院依法受理此案,经调查了解,得知被告非法扣车事出有因,被告辩称,原被告双方系雇佣劳动关系,不久前被告在原告承包的矿上务工,不幸受伤,原告曾承诺赔偿被告约10万余元,多次索要原告分文不给,甚至不见踪迹,无奈之下出此下策。

办案法官认识到,本来一起简单的工伤赔偿保险纠纷演变成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让本该坐在原告席上的受害人变成了触犯法律的加害人,主要在于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淡薄。为此,岚皋法院决定以案说法,到村巡回审理此案,让村民近距离接触庭审,使他们从鲜活的案例、生动的庭审活动中真正受到启迪、增长知识,切实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庭审中,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耐心引导当事人清晰表达诉求及理由,考虑到被告方及旁听群众均是农民,法律常识缺失,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注重法律释明和教育引导,通过审理,被告清楚认识到自身在事件处理上的错误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违法性,原告提出“由于事发前其为被告购买了工伤保险,如果对方走诉讼途径,保险赔偿可很快给付到位。”规范有序的庭审让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得到有效沟通,原告也充分认识到自身消极应对该起矛盾的错误性。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相信法律,相信法官,并以积极正面的态度配合法院工作。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巡回审理,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以案说法的审理方式,让庄严肃穆的庭审活动变成了一次深入浅出的法律公开课,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以生动直观的形式传递给农民群众,让老百姓更加深入了解财产保全的法律程序、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法院减缓免诉讼费相关措施等,旁听群众均表示获益良多,群众的法治观念得到切实提升。(作者:刘华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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