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以案说法 >> 详细内容
投资需谨慎 被骗后悔迟
日期:2014-05-04 00:00  作者: 

投资需谨慎    被骗后悔迟

无论什么时候,挣钱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都是通过自己的辛苦努力一点一点的积攒起来的。但如果多年的积蓄被骗子一骗而空时,再多后悔的眼泪也于事无补。白水县检察院近期正在审查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被害人被骗去了50多万元的多年积蓄。

犯罪嫌疑人刘某为了骗取被害人臧某某的钱财,谎称自己承揽了华东设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神渭输煤管道项目部白水段的工程,要与臧某某合伙,提出由臧某出资50万元,保证每公里获利4万元。为了骗取臧某某的信任,刘某私刻了华东设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假公章,伪造了假合同。被害人误以为真,还以为是一个很好的投资赚钱机会,随后向刘某打了50万元的合伙费。收到所骗50万元的第一天和第二天,刘某便更换手机号码逃逸,并将其中的40万元用于归还自己个人欠账,其余钱财用于个人挥霍花费。

当被害人臧某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时,钱财早已被他人挥霍而空。这里提醒广大人民,选择投资赚钱项目一定要谨慎,切勿如被害人那样,没赚到钱反被骗。(李艳)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