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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行动、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
日期:2014-05-29 00:00  作者: 

积极行动、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

2014年5月以来,潼关县检察院案管办受理了两起强奸案。受害人为未成年人,从小学到初中不等,且均被性侵多次。结合去年受理的几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我们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通过玩耍、交友、网聊等方式,与作案人交往受到侵害,二是几起案件均为熟人作案,犯罪嫌疑人利用未成年人无人监管,防范意识差等实施犯罪。这些犯罪行为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认真审查分析这些案件后我们认为学校教育缺失、家长监护不力、社会防范措施不到位、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等是造成未成年人被性侵的主要原因。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犯罪的发生,潼关检察院案管办联系县教育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建议在学校增开普法课程,在学校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学生的人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对不良行为的辨别和防御能力,要求学校与家长勤联系、勤沟通,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动向,不断强化监护人的监管意识时刻提醒各方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构筑构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阳光的环境,让未成年人都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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