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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务正业生邪念 抢劫变盗窃终被捕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不务正业生邪念 抢劫变盗窃终被捕

因无正当职业,又好吃懒做、不思进取,终日想着如何才能轻松弄到钱供自己挥霍。近日,因持刀意欲抢劫他人财物而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南郑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二0一四年五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十时许,刘某持刀从市区中心广场搭乘女司机张某出租车,伺机抢劫,当车开至大河坎红军路后,刘某让张某离开大道,开至偏僻机耕路上,张某感觉不对,便推托说车开不过去,并停车让刘某下车,刘某不动,张某心中害怕,为防不测,便一把打开前车门,撤腿就跑,跑后才想起自己装有1000余元现金及手机的提包还在车内,便又返回去取,这才发现刘某趁张某下车后已乘机取过提包逃跑,张某追赶不上,只好做罢。

检察官释法: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罪犯乘财物所有人不察觉,偷偷地窃取公私财物。在本案中,张某下车逃跑时,对车的内的包没有任何防备。刘某乘机窃取其包内钱物。等到张某发觉后,刘某已逃跑。刘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窃取”。所以,对刘某的行为应定盗窃罪。检察官提示:为了广大出租车司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防范不安全事件发生,平时应尽量不带大额现金,少带金银首饰,以避免刺激嫌疑人的犯罪欲望,女性驾驶员夜间尽量少营运或不营运,必须营运时,尽量在城内营运。(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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