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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酒后驾车追尾 冲动持刀杀人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追尾他人车辆,不赔礼道歉不说,反而冲动之下持刀刺死对方。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2014年1月22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驾驶JEEP越野车行至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和秦岭大道交叉口时,突遇前方被害人曹某驾驶面包车紧急刹车,造成李某的越野车与曹某的面包车追尾事故。李某火气一下子窜了上来,下车不由分说便殴打曹某,随后又从车上拿出一把刀,追上曹某并向其捅了数刀,致曹某当场死亡。这正是酒后驾车有凶险,冲动杀人酿大案,劝君莫要再酒驾,血案出现悔已晚!(通讯员:陈利民  侯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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