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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微信“恋人”,少女被骗财骗色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轻信微信“恋人”,少女被骗财骗色

本网讯(吴卫江 任渝)2014年11月7日,兴平市检察院对一名骗财骗色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诈骗提出公诉。

经兴平市检察院公诉科查明,8月14日晚,兴平警方在兴平市新建一巷某旅馆检查时发现一名自称王伟的男子和女孩小艳(化名)同住一屋,男子称两人为父女关系。进行盘查时发现,小艳竟不知道这个王伟的真实姓名。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刑警队调查。经过侦查发现,2014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王某虚构身份在微信上添加好友小艳,谎称自己名叫“王伟”,男,22岁,西安市长安县人,以前为西安某房地产公司员工,现在兴平市某大型国企上班,年收入30万以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称“王伟”与小艳网恋后,预谋与小艳发生性关系,2014年6月初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谎称自己是“王伟”的哥哥张杰在西安将小艳接到兴平市一旅馆住下,并对旅馆老板谎称自己带女儿来兴平市看病。王某某避过小艳,用微信以“王伟”身份告诉小艳,接她的人是自己的公司老总,先安排她住下,住在旅馆后王某某与小艳同住一间房,并睡在一张床上,王某某预谋与小艳发生性关系,多次猥亵小艳时遭到其极力反抗,王某某又以“王伟”身份通过微信告诉小艳,让小艳听王某某的话,这样自己才能在公司提升为经理。王某某通过哄骗方式与小艳多次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当着小艳的面王某某扮演着公司老总,避开小艳时在网上扮演着恋人“王伟”,并以给小艳安排工作、为“王伟”添置家具、安装空调为由,多次骗取小艳现金,共计一万九千元多元。 该案兴平市公安局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现已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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