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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奸淫亲女罔顾人伦,恶行昭昭国法不容
日期:2014-12-01 00:00  作者: 

彬县:奸淫亲女罔顾人伦,恶行昭昭国法不容

 “我有罪,我不是人,我对不起女儿……”铁窗之内的犯罪嫌疑人魏某痛哭流涕。可是,这份忏悔来得太迟了,更不足以洗刷女儿所遭受的屈辱和痛苦。

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魏某的妻子正值怀孕期间,无暇照顾不满14岁的女儿,孩子便一人独睡。某天深夜,晚归的魏某回来后便躺在女儿身边,看着熟睡的女儿,罪恶的念头压制了他为人父的一丝不安,最终将女儿奸淫。睡得迷迷糊糊的孩子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并未将此事告诉母亲。2014年8月13日晚,魏某喝完喜酒回到家,发现女儿已经睡着,酒精的灼烧助燃了其丑恶的嘴脸,魏某对女儿肆意实施了猥亵,孩子惊醒后发现魏某的不轨行为,便进行了反抗,魏某再一次奸淫了女儿。趁魏某睡着,孩子穿上衣服跑到另外一间房子写字。次日凌晨3时许,晚归的魏某妻子发现女儿没有睡觉,便追问原因,孩子这才哭着告诉了母亲魏某的恶行。魏某妻子随即拨打110报案。

为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威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彬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专人办理,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日前已对犯罪嫌疑人魏某提起公诉,因本案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该院同时建议人民法院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从重处罚。

另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彬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及时启动了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辅导和救助机制,尽全力帮助孩子早日走出阴影,希望她能健康的成长和生活。(彬县人民检察院  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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