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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滨:赡养老人起纠纷 火枪伤弟法难容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陕西汉滨:赡养老人起纠纷  火枪伤弟法难容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原本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却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发生争执,兄弟间持枪相向,反目成仇。近日,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老大提出公诉,汉滨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老大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犯罪嫌疑人陈老大和受害人陈老二是亲兄弟,兄弟两人的家也是相邻而居,原本关系很好的两人却因为赡养母亲的问题产生嫌隙,并不时的发生争执。1996年11月21日,两人又因为赡养问题产生纠纷,陈老二将陈老大家电线从电表上拔掉,随后陈老大从家里拿出一把火枪将陈老二左腹打伤。经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鉴定:陈老二的伤情为左上腹部散弹伤属重伤。案发后,陈老大携妻子逃往外地,居无定所,靠为他人打零工为生,直至2014年7月份,陈老大潜逃回村的时候,被陈老二发现,陈老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兄弟俩本不该为赡养父母心生芥蒂,更不该大打出手,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通讯员罗先义 宋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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