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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滨:酒后驾车占道,寻衅滋事被批捕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陕西汉滨:酒后驾车占道,寻衅滋事被批捕

酒后驾车占道,拒绝挪车不说,反而结伙殴打过路车主,打砸他人车辆。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汪某、刘某、吴某批准逮捕。

2015年8月5日晚9时许,被害人陈某驾驶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驶至江北晏台市场附近,恰逢汪某酒后驾驶车辆横亘路间,阻挡了其他车辆出入,陈某遂下车要求汪某挪车,以便通行,汪某当即表示拒绝挪车。陈某无奈尝试前行未果,不得不再次请求汪某挪车,仍遭到汪某拒绝,陈某无可奈何随口说“你牛,我惹不起你,我走”。汪某闻言当即对陈某进行言语挑衅、无事生非,并对陈某纠缠不休,阻止陈某离开,同时电话纠集共同饮酒的朋友刘某、吴某赶至现场,对陈某进行殴打,致陈某身体多处受伤,随后汪某、吴某等人又将陈某驾驶的黑色马自达轿车多处损毁,而后逃离现场。

文明停车,礼仪驾驶,系良好交通习惯;恶意停车,妨碍通行,系重大交通恶习。占道被他人指出后,理应虚心接受,而非暴力相向。切莫为逞一时“英雄”,失了道德不说,还要招致牢狱之灾。(通讯员陈利民 侯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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