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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助建森林城市美家园
日期:2015-11-19 00:00  作者: 

近日,无证砍伐林木的被告单位户县祖庵镇郝村村民委员会和被告人高某滥伐林木罪一案,由户县人民法院在户县祖庵镇政府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苑伟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坚,法制委主任高红军,户县纪委常委贾鸿卫,祖庵镇书记张慎重,林管部门负责人及祖庵镇各村干部及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审判。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西安日报对此次审判进行了报道,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直播。

2013年1至7月,被告单位户县祖庵镇郝村村民委员会为解决村财政危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两次对村集体所有的94株、27.172立方米树木进行了砍伐并出售。庭审前,在户县检察院和户县法院的督促及帮助下,户县祖庵镇郝村村民委员会已补种树木60余株。在庭审中,苑伟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及被告人高某,依法出示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提出了量刑意见,并进行了当庭教育,同时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警示人们做人要以德为先,做事要依法而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庭效果。户县法院当庭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单位户县祖庵镇郝村村民委员会罚金5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高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被告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杨某及被告人高某均表示认罪服判。

检察长出庭公诉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不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而且能了解办案一线情况,对激励士气,提升公诉队伍业务水平大有益处,也将检察机关服务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到了实处。旁听群众认为庭审活动使他们深受教益,人大李坚主任认为检察长出庭公诉更具有说服力,能让老百姓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建议检察机关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检察职能的知晓度,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增强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信赖,为户县建设全国森林城市做贡献。(段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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