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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 元宵佳节促团圆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勉县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  元宵佳节促团圆

正月十五元宵节,象征着喜庆团圆,就在这一天,勉县法院褒联法庭的调解室里也上演了一出“团圆戏”。

年过六旬的李老太育有一儿二女,两个女儿外嫁他乡,儿子与李老太相邻而居。春节期间,两个女儿回家看望老母,因琐事与李老太的儿子小李发生纠纷。小李一怒之下剪断了母亲电线,致使李老太在春节期间无电、无水(用电抽水),无法正常生活。无奈之下,李老太一纸诉状将小李告上了法庭。

正月十二,星期五。承办法官收到诉状后,第一时间赶到李老太家中,与当地村干部一起接通了李老太家中的电路线,并对小李及其妻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谁料到,承办法官刚刚离开,小李竟又一次剪断电路线。情急之下,李老太向法官打电话,口头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让儿子先把破坏的电路恢复正常,保障自己用电用水。

正月十三,星期六。承办法官顾不上休息,一大早带着先予执行裁定书赶到小李家,送达裁定书,告知小李不予执行的后果,并对小李的不孝行为批评教育。小李改变了原本嚣张跋扈的态度,亲手写下了保证书,表示马上接好电路线,保障李老太的正常生活。

正月十五,星期一,褒联法庭调解室里,承办法官对李老太的三个子女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们讲述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李老太的三个子女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孝敬老人。并当场达成了赡养李老太的协议,妥善解决了李老太今后的生活问题。

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老人在世时,儿女应多尽孝道,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的子女树立榜样,才能够将中华民族的美德代代传承。(勉县法院  任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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