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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大贪预防从四环节入手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小官大贪预防从四环节入手

近日,由汉台区检察院侦破的汉台区工农桥村村主任张某某受贿一案在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汉台区辖区内32个村的村主任村支书应邀观摩旁听。庭审中,公诉人陈述事实清晰,证据出示有力,针对案件焦点,将事实、证据、法理精准结合,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型机量刑建议,该案收到了通过身边个案宣传法律、预防犯罪、教育村官、震慑犯罪的良预期效果。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在担任汉台区东关路工农桥村村主任期间,在办理陈某户口迁入本村事宜中收受陈某好处费2.5万元,其行为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张某偶利用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以以为他人在本村承揽的土地开完、运输工程协调关系为由,向施工方多次索要钱财33.1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此案经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合并刑期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决定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退缴的35.64万元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示:从以上案例分析,之所以形成“小官大贪”现象,凡有权力之处,不管权力的大小多少,都有腐败的可能。不管官职高低,都有诱发犯罪的根源。因此,要从根本上铲除或治理包括“小官大贪”在内的腐败问题,就必须紧紧抓住权力制约及其制度设计这一关键。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小官大贪”产生的原因是权力的失控。关键是要抓好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1、是要分制权力、规范权力。    力纠基层村官激荡“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状。,用一定的制度来规范权力,杜绝权力寻租谋私空间,让制度的理性来制约权力的狂放不羁,把官员手中的权力要“上锁”,不能成为个人的“私属品”。       2、是要加强基层民主,让监督无处不在。

反腐须延伸体系,立体防范。要推行信息公开,

在形式上,需从单一的“公开栏”形式向公开电话、窗口式办公、媒体公布等形式延伸。在程序上,需从公开办事结果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让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办理实行全程监督。在时间上,要从定时公开向随时公开延伸,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又急需办理的热点、难点以及重大村务的处理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在范围上,要由固定点向多点延伸,方便群众监督。       3、是要加大教育,自觉穿上“避弹衣”。

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岗位教育,促进那些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关键岗位的基层办事人员树立正确的三观。通过基层官员教育管理,从根源上消除“官不在大,有权则灵“的思想。一旦发现腐败苗头,就要坚决出手惩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绝不给其喘息的机会。      4、是要完善制度,主动编制“权力笼”。

既要防范“大官大贪”,同样也要预防“小官大贪”。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扎紧“篱笆”,让每个权力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堵塞“小官大贪”的漏洞,确保“小权力”也能正确有效透明行使,受到各个方面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才能够防止权力的滥

用和腐败。不忽视任何一个“小官”,让贪腐现象无处藏身,也坚决杜绝小权力滋生大腐败的情况出现,让干部真正为民服务、为发展添动力。(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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