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以案说法 >> 详细内容
拐卖儿童 国法难容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拐卖儿童 国法难容          

犯罪嫌疑人周某一时贪念,将捡来的婴儿进行贩卖,近日,周某被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5000元。

2015年4月底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扶风县法门街道吃完饭,发现加油站斜对面公路有一弃婴,后周某将弃婴带回家通过田某贩卖给杨凌大寨镇代某,非法获利四万元,后代某将婴儿带至医院体检发现婴儿有疾病后将婴儿退回周某;5月20日,周某再次将该婴儿带至益店镇欲通过李某再次将婴儿贩卖时,被群众发现举报后,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归案,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连静  )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