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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友探亲囊中羞涩 酒后抢劫身陷囹圄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陪友探亲囊中羞涩  酒后抢劫身陷囹圄

本来是陪朋友到千里之外的老家探亲,却因兜里无钱而在酒后尾随他人实施抢劫,本来只是短暂的他乡之旅,却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近日,被告人杨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杨某系黑龙江省绥化市人,2015年9月下旬,与被告人杨某同在北京务工的女性朋友刘某回陕西省镇巴县的老家探亲,杨某便一路陪同刘某回去。到达镇巴县城后,刘某独自一人回到数十公里外的乡下老家看望小孩,杨某则入住在县城一家宾馆。在此期间,杨某随身携带的钱用完了,便给刘某打电话要求送钱,刘某即专程将钱送到宾馆。杨某在将刘某送来的钱用完后,又多次打电话要钱,刘某未予理会。杨某因身上无钱而心情烦躁,于9月29日傍晚时分在喝了少许酒后到街上闲逛,发现一女青年挎着小包独自在街上行走,便一路尾随至该女性住所门口,以暴力手段致被害人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抢走被害人手提包后逃离现场。因被害人刘某大声呼喊,闻讯过路的群众将仓皇逃窜的杨某围堵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被告人杨某所抢手提包、手机价值700余元。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吕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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