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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酒后滋事伤他人 酿成惨案终被擒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汉滨检察:酒后滋事伤他人  酿成惨案终被擒

 
俗话说“喝酒误事”,这不,安康三男子就在醉酒后砸毁住户玻璃,被人训斥,不但不给人家道歉,反而暴力相向,最终酿成一人受伤死亡之大祸。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桂某、李某批准逮捕。

  2016年2月11日下午16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桂某、李某因心情不好,便相约在一小区楼顶饮酒。三人醉酒后,为寻求刺激,持摩托车地锁将途经的一楼住户李某家窗户玻璃砸碎。李某及亲戚宋某等人出来训斥几人,双方因此引发争执和厮打,三犯罪嫌疑人对宋某拳打脚踢,并用摩托车地锁击打宋某头部等部位,致使宋某受伤。后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人酒醒后,面对自己酒后冲动酿下的惨案,悔恨不已。

 “酒是装在瓶里的水,喝在肚里的鬼”,君子慎酒,切莫贪杯。否则,醉酒闹事,酿成大祸,悔之晚矣!(侯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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