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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以办理出国务工为名诈骗20余万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一男子以办理出国务工为名诈骗20余万

 利用办理出国务工,收取手续费进行诈骗,2016年9月19日,莲湖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批准逮捕。

2015年7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本市莲湖区一小区内租赁房屋设立办公地点,在网上发布信息,以河南某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名义进行招工和劳务输出业务,每人收取七千元至二万元不等的费用。先后有几十名群众看到信息后到周某某租赁的地点办理了手续,交付了费用,周某某用私刻的印章给被害群众出具了收款收据。直到2016年6月,周某某仍未能安排被害人们出国务工。大家纷纷电话联系周某某,他刚开始还以“正在办理,很快就好”等理由搪塞,后来就干脆不接电话。大家感觉被骗,到周某某的办公地点又发现早已人去楼空,目前公安机关陆续收到二十余名群众报案,损失数额达到20余万元 。

检察官说法: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产权证明作担;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等手段,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保检察官提醒大家:近年来,以出国务工为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大家在选择劳务输出机构时应当谨慎,对其营业执照、资质信息要看清楚,交付财物时也要注意打款的账户是私人账号还是公司的公户,提防被别有用心的人欺骗,造成财产损失。(拟稿人:赵诗媛 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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