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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汇车闹纠纷,矛盾未解先获刑
日期:2017-04-03 20:08  作者: 

酒后汇车闹纠纷,矛盾未解先获刑

酒后汇车,因为让路双方发生纠纷,对方报警。 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45.29/100ml。今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程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程某驾驶轿车到其岳父家吃饭。酒后驾驶轿车与其妻子和女儿一起回家,当车行驶至半路时,与右转弯的李某汇车,汇车时双方因为让路发生纠纷,李某报警,巡逻的交警赶到现场,对程某、李某二人调查询问,并将二人带往医院进行抽血,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45.29/100ml。交警遂对李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曹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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