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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检察院多项举措形成办案安全特色机制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结合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等十条规定,陕西省略阳县检察院狠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提出了“一案一书一预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以防止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伤等非正常死亡事故,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好地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案一书一预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是指每个案件都要有办案负责人填写的《安全办案责任书》,将案件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办案安全防范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每个案件都要有根据案件性质、特点,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心理、性格、爱好,以及认罪态度等情况制定的具体安全防范预案,并随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调整预案,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办案过程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办理;每个案件办理终结后,都要有一份对该案办案安全工作的总结,对安全防范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反省,对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进行补缺补差。

在加强办案安全工作制度性规范的同时,该院还定期举办安全防范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开展办案安全方面法律规定的学习,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干警深刻认识办案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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